明月乍然看到他,似乎还有些不好意思,翻身下马的时候,动作更是笨拙,差点没摔到,还好夜莺在旁边,伸手扶了她一把。
“姐姐,认识了您这么久,我还不知道您是巾帼女侠呢。”夜莺崇拜地说。
明月脸红了,说:“让你们见笑了,不过骑马真的比乘马车快很多。”
她曾经被马车撞到,对快速奔跑的马有种由来的恐惧,今天骑马,也是迫不得已,不过早知道骑马这么拉风,她早就学了。
司马朗在一旁横眉竖眼旁观,不过来搭话。
还是明月大大方方走近他:“你受伤了,我带了伤药过来,让我为你包扎吧。”
“都是些皮外伤,没大碍。”司马朗轻描淡写地说。
夜莺鄙视地看了司马朗一眼,明明患了相思病,见到明月美滋滋的像得了上天恩赐一样,却装的不咸不淡。
夜莺不理会司马朗,拉住明月的胳膊说:“殿下的伤不碍事,我伤的可是很严重,姐姐还是先为我疗伤。”说罢就要脱衣服。
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抓住夜莺,说:“你前几日,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本王面前念叨明月的种种不是,怎么见到她表现的这么热情,本王认识你多年,还真没发现你这两面三刀的性子。”
这短揭的,分明就是吃醋了。只是背后说人坏话,被人当面揭穿,纵然脸皮再厚,脸面还是有些难堪的。
“姐姐,我……”夜莺挠挠头,慢吞吞地说:“过去,是我不懂事。”
明月满不在意地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这不是误会都解开了吗,你不要听殿下胡说,该向你道歉的,是我才是。好了,大家不要浪费时间了,你们虽然都是皮外伤,可是天气炎热,蚊虫多,容易感染,还是尽快处理好。你们都把衣服脱了,露出受伤的部位,我带了些药粉包扎伤口的布,你们中间有会处理伤口的,就给我搭把手,等我为你们包扎好伤口就回营地,我已经让人熬好了消炎止痛和预防破伤风的汤药,以后我会每日为你们换药,再服上三天中药,伤口就可以痊愈了。”
大伙儿面面相觑,一点皮外伤而已,至于这么繁琐复杂吗,他们过惯了刀尖上添血的日子,哪回受了伤,只要不伤及筋骨,都懒得包扎就自动愈合了。而且又提到脱衣服,他们一群五大三粗的爷们,又是当着未来王妃的面,这是万万不可的。
司马朗的脸顿时拉的好长,一个女人家,动不动就让男人脱衣服,让他自己脱还说的过去,竟然让那些认识不认识的都脱,成何体统。
明月看他们都脸红脖子粗的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才想起这是古代,她在现代的医院工作时,啥没见过……呃,古代可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她张口就让人家脱衣服,确实有些不妥。
“我是医女,一心只想着治病救人,在我眼里,只有患者,没有男女之分,你们只把我当大夫看即可,不必害羞介怀。”解释无用,明月干脆大方说明原委,她一介女子都心怀坦荡,作为一个大男人还有何扭捏的。
她这么一说,那些人都对她充满佩服崇敬,也很为自己刚才的想法不齿。可就算明月说的真挚诚恳,他们对她只有单纯的敬佩,也无人敢让她屈尊为自己包扎伤口。
老四年龄算是小的,说话也伶俐,他见大伙都沉默着不敢言语,就站出来说:“我们这些粗人,受伤是家常便饭,包扎伤口这等小事,我们都会做的,您只为平王殿下处理伤口就可,我们的这些小伤,自个就能对付了。”
他一开头,就有人立马附和:“对对,就算我们够不到的地方,互相也能帮忙,哪能劳烦王妃殿下,您照顾平王殿下要紧。”
明月俏脸一红,瞪了口无遮拦的那人一眼。那人见明月表情极不自然,知道自己玩笑开的僭越了,赶紧垂下头。
夜莺凑过来说:“他本想拍马屁来着,没想到惹了姐姐不快,不过姐姐不要把恼怒写脸上,他们都是随殿下出生入死的兄弟,与殿下并无生分,再说,您做王妃,是迟早的事。”
明月朝夜莺一呲牙:“我又不是大家闺秀,这点玩笑,还是能承受得起的。”
到最后,还是她只为司马朗疗伤,其余的人,自行解决。
司马朗褪去外衣,他贴身的那层衣物,已经被血水粘在皮肤上,想扯掉有些难度,明月不得不加大力度。
她都看的头皮发麻了,司马朗竟然浑然不觉。
“你没觉得疼吗?”她实在不忍,问道。
司马朗嘴巴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这点小伤,不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