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地位,规模由当年的几百名员工扩充到如今数千人的企业,蒸蒸日上的业务经常忙得大伙焦头烂额,一不小心就犯了某人的大忌,接下他最讨厌的工作——
与警方合作。
这个某人姓夏名维森,刑风企业总经理,孤儿,三十岁,未婚,为人无礼又放肆,小气到连自个兄弟都斤斤计较,对自己也一样苛待。
别看他外表一副光鲜亮丽,其实里头那件衬衫已穿了十年,内裤缝了又缝,正反面早分不清,他照样我行我素的小气到底,和钱有宿世大仇,谁都休想从他身上挖出一文半毛。
而他之所以能见人,全赖老大,应该说现任总裁,和位居他之下的副总经理打理,每隔个两、三个月就自掏腰包为他置装。
说实在话,他的西装之类的衣物很容易破损,可不管他多么小气,“乐捐”他衣服的两人绝不允许他破坏企业形象,破了一律淘汰不准补,免得让外人以为刑风企业穷得发不出薪水,堂堂总经理居然穿乞丐装上班。
其实说穿了是他筋骨太活络,老是坐不住办公室,一有活动手脚的工作就抢先一步接下,和自己手下争抢不是他份内的“运动”,几回下来,衣服不破都难。
劝阻多次无效之后也就由着他去,黑社会出身的鲁汉本就爱逞强斗勇,尽管外在漂白成为社会中坚份子,内在仍是那个靠拳头打天下的黑阎王森哥。
“你们那是什么鬼表情?要笑不笑的死样子像老子的屎,别以为打人海战术就会让我屈服。”
夏维森火气十足的点起烟,无视自己订下的戒烟规章,大大的禁烟标语就张贴在眼前,他是严以待人宽以律己,只有他能在办公室抽烟,其它人哈到死吧。
由左到右站了六、七名与他亲如手足的兄弟,上至总裁、副总经理到安全主管,还有一名什么头衔都没有却万事包办的“杂工”。
他是企业中的“影子”,也就是不向外透露身份的一级机密,专门私底下作奸犯科,合法的清除阻碍正业发展的清道夫,手底下有二十几名不逊于CIA的敢死冲锋兄弟。
“咳!总经理,对方指定你是你的荣幸,为了公司权益,你就……委屈点。”
几乎忍俊不住的黄人璋本想说牺牲色相。
他冷哼地吐了口白烟。“黄副总,你今天吃饱了没?要不要我替你清清肠胃?”
一拳就够他吐得七荤八素。
“我向来不吃早餐,午餐也尚未有着落,你要请客吗?”他不怕死的拍拍肚皮,明知眼前的人是抠神再世。
“好呀!”他将脚抬放在桌面,弹弹指间的烟灰。
“当真?”他是间着好玩,不敢奢望能有粒花生米入口。
夏维森指指办公室内的另一扇门,“我刚拉的屎还没冲,你去吃个过瘾。”
“就知道你没安好心。”他低声地瞄了一眼洗手间的门,心想待会儿得叫个工友来清理。
卫生习惯槽得连狗都唾弃的人是不该指望太多,希望洗脸盆的污垢还清得掉。
“我几时有心来着,你再算计我看看。”哼!敢拿他做人情,简直嫌命太长。
黄人璋不服气地举手抗议。“澄清,我是清白的,又不是我答应陈局长的要求。”
那个眼皮一跳的肇事者正悄悄移向门边,以防求生无门。
“少给我推卸责任,是你盖的章通过工作委托,别当我不清楚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天地良心,我纯粹是为你的健康状况着想,你多久没找女人去火了?”太不正常了。
对他来说,女人的存在是为满足男人的生理欲望,他要是个太监倒还说得过去,偏偏是个欲望旺盛的超级公马,整整大半年没找女人发泄是一种异常现象。
记得几年前刑风帮尚未漂白时,他一夜可以连战三、四个公车型的女人仍不疲倦,裤头一拉照样去干架,打得对方落花流水,哭爹喊娘。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渐渐有了变化,那个以往拿女人的身体当点心的男人不见了,由一日不能没女人到三、五日才发泄一次,最后就算一个月憋着也没关系。
近年来更是反常得叫人害怕,再妖娆娇媚的波霸美女也挑不起他的“性趣”,整个人像入定的老僧不为所动。
所谓独阳不生,人在身体产生某种病变时必有所异常,身为肝胆相照的兄弟怎能任由他活得不精采,要死也要死在温柔乡里才不枉此生。
“要我上那条发情的母狗,我宁可跟你有一腿。”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