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轻走近,兔子仍然一动不动。于是他把猎枪重新背回背上,掏出一把军刀拿在左手。等到距离足够近,他闪电般伸手抓住了兔子的脖颈,将它拎了起来。
兔子只是昏睡过去,并没有死,被人袭击就惊醒了,一看面前的军刀,登时吓得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开始拼命挣扎。守约自然不可能放过到手的兔子,拿着刀就准备动手。在刀刃堪堪划破表皮的瞬间,他忽然感觉手心一松,虚握了握,手里什么都不剩了。
与此同时,一团淡橙色的烟雾猛地炸开,遮住了他的视线。守约迅速横刀戒备地连退几步,同时取枪上膛开保险一气呵成。等到烟雾散去,他惊讶地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兔耳朵的漂亮姑娘,正捂着脖颈上的伤口气愤又委屈地瞪着他。
两人瞪了半天,守约先开口:“……你好。”
女孩:“我一点都不好。”
她的声音很哑,像两张干燥的砂纸在互相摩擦,一听就是好几天没喝水。守约取下腰间的水壶递给她,她也不接,仍旧非常警惕。
“呃……抱歉。”毕竟是自己有错在先,不知道该怎样取得这只小兔子的信任。守约想了想,先打开水壶喝了一口,表示水没有毒,又递给兔耳朵的女孩。这一次那女孩接了,用手在壶嘴上简单蹭了两下,随即毫不客气地猛喝起来。
喝饱了水,那女孩才勉勉强强地道了谢。守约知道她还耿耿于怀,也不介意,便先自我介绍:“我是长城守卫军狙击队队长,百里守约,兼任……炊事员。”
女孩子仿佛没听过长城守卫军,也没听过百里守约这号人,没有一点反应地自报家门。
“公孙离,来自长安。“”
女孩子的语气,在守卫听来居然有一点点儿的英气。
守卫居然从女孩子身上听出来了自己队长的那一个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