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男子,身着格子衬衣,中短头发,一只手握着老板娘的手,一边浅浅地啜饮杯子里的酒,那杯酒色彩缤纷,随时间流逝,渐渐消失,变成纯白,是老板娘调制的醉生梦死。这个男人,一定是老板娘所等待的那个男人。
他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老板娘笑着点了点头,他随即起身,径直走向舞台,他说:“我想唱一首歌可以吗?”他说话的时候,额头上细细的皱纹舒展,有令人安心的亲切。
我说:“可以。”
“麻烦弹一下《爱你一万年》。”
我点了点头,嘈杂的音乐停止,取而代之的是舒缓深情的《爱你一万年》,人群中有一瞬间的安静,当歌声响起来的时候,酒吧里所有的人齐声跟着和起来: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
他唱歌时深情而专注的看着老板娘,即便山水迢迢八千里路云和月,也隔不断他们的目光相接。
酒吧打烊之后,老板娘叫住了准备离开的我们。
老板娘向我们介绍了那个男人,明骏,他此前去尼泊尔住了一年,刚刚回到L市。老板娘显然心情大悦,给我们一人多发了一百块钱的工资,奖励我们今晚的演出。
刚出门,夏冰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是有好事吧。”
我识趣地说,“谢谢。”
夏冰斜着眼睛:“怎么谢?把那一百块钱分一半给我?”
李明耀插了一句:“靠!以身相许呗!”
“滚一边去!”夏冰恶狠狠地瞪了李明耀一眼,不屑的说,“我一直拿他当姐们!”
“我一直拿你当哥们!”我不甘示弱地回敬。
“姐们!”
“哥们!”
冯萧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哎……我说你们俩有玩没完,天天见面就斗,我提议我们大家AA去吃夜宵。”
“就知道吃!”尽管冯萧被集体鄙视,但还是不可抗拒地冲到了大排档。
“来,为了我们FISH乐队红遍全球干杯!”我举起酒杯说。
“为FISH乐队红遍全球干杯!”我们齐声地欢呼。
每个玩音乐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梦想,因此这也是我们共同的梦想,虽说遥不可及,但却是我们喝酒时绝好的借口。
西伯利亚寒流带着最猛烈的攻势,袭击了这座城市。
气温骤降,冬天真的来临了。走在路上,偶尔抬头看天空,心情会莫名的压抑。这座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上空,凝结着浓重而乌黑的云,被寒风缓慢地推移着。无风的日子,云层停在天空,低低的似要垂到地面上一样。
最初我尚可爱屋及乌,即便是缺点也可成为喜欢的理由,然而如今我一个人走在这片城市的天空下,觉得这座城市面目可憎。
一个人,一座城。当一座城里面有那么一个人的时候,这座城便是故乡。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13)
由此,我愈发的思念江城,从我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已经将爱情遗落,我想一一去寻找。我开始掐着日子计算,还有三十三天就是末考,而末考完就会放寒假。
在末考之前,为了检验一下我们的英语成绩,外教老师发了一套试卷进行考试。
很惨,我的得分是五十八分。居然是不及格。
当老师念到我的分数时,全班哗然,很不幸,我成了三个不及格学生中的一个。
英语老师说,why?
我以整个学院入学的成绩,不过一个学期的时间,成绩居然下降到英语不及格。尤其英语,以前这可是我的强项。
我不敢面对她蓝色美丽得如一汪湖泊的眼眸,也不住在心底一遍一遍地叩问自己——why?
回首这一个学期的时光,失恋之后,我一直在颓废着,总是跷课,将时间挥霍在睡觉、游戏、唱歌中。
苏珊说:“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她用这具有中国特色的直译来勉励我。班级里面的同学发出轻微的笑声,她的幽默化解了我的尴尬。
周二的晚上,我和冯萧在公寓的电子图书阅览室对战《魔兽争霸》,我正被冯萧虐得死去活来,忽然,有人拍我肩膀,我一回头,是班长王宇翔站在我的身后,他微胖的脸上常常带着笑嘻嘻的笑容。回头的瞬间,手上的操作慢了一拍,中了死亡骑士的霜冻新星,光荣地挂掉了。
“好了吧,你看看你,拍我一下害我走神,挂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