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抱着香樟树一阵哗啦啦地乱摇,卷落了不少绿得发亮的叶子。
震耳的雷电一消停,接着豆大的雨点就紧锣密鼓地铺下来,敲在石板和地面,房顶和屋檐,岸边和江水中间,响声盖住了所有喧嚣或是安静的一切。
田秋和齐立生坐在温暖的奶茶店里,雨水没有打湿鞋底,他们摇着头啧啧地抱怨,好大的雨,这天气真糟糕啊。
这么大的雨啊,还不算糟糕吧。
大雨滂沱,离学校三个公交站的一个广场中间,浑身湿透的丁半木强忍住冰凉感和麻木感,转动眼珠,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还有四分零二十七秒。他想,真的还不算太糟糕,只用再淋四分零二十六秒的雨了。
身体已经进入那种平衡的僵硬状态,雨水打在头顶,顺着头皮滚落到后脑和前额,滑过挂着水珠的眼睫毛,瀑布一般流遍全身,入骨的冰冷。
丁半木身体微微前屈,两手指尖相触,成环状摆在胸前。今天他的主题是,时间是一种什么概念?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才过了不到两分钟,雨幕就像被拉下了开关,咔地一声戛然而止,只剩淅沥的雨滴,还在充当缓和气氛的过渡。丁半木正极力地思索着命题,大雨的骤停,似乎还打扰了他的兴致一般,让他暗暗地皱了一下眉。
见雨停了,广场边亭子下躲雨的人作鸟兽散。一个踩着人字拖鞋,穿了褪色红背心、大裤衩的中年男子松垮垮地朝丁半木这边走过来,瘦高的身子摇摇晃晃,让他看起来像一根套着红色塑料袋的枯竹竿。
拖鞋路过丁半木,走了一步,定住,动一动脚指头,后退一步。低头,爬满胡渣的脸瞬间鲜活,满眼冒金星。
“哥们,这钱,不是你的吧?”他弯腰,捧起脚边那一小堆湿透的零钱,环视一圈,四下无人,最后把眼神定在丁半木脸上。
见丁半木身体微颤,却不说话,还是傻子一样定在那里,他咧开嘴嘿嘿一笑,露出暗黄的牙齿,丢下一句神经病后,脚步飞扬的离开,拖鞋都快甩飞到了头顶。
丁半木夸张地瞪大瞳孔,满眼怒火,瞅了瞅手表,还剩一分零六秒。看着那人在自己面前把工资拿走,丁半木气得想跺脚却不能跺脚,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远;等到一分多钟过后,下班时间,丁半木再去看,死盯着的那个方向,那人早已消失在楼房之间,无影无踪。
湿漉漉的世界,湿漉漉的街,丁半木拖着湿透的身子一步一步,走回学校,这是他第一次没有给自己限定几分几秒。
也许,就是非要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真正看到那些坚持,是真的在坚持。
回到寝室,几人见到落汤鸡一般的丁半木,都没多大反应,还以为他又趁着下雨去搞什么疯狂的艺术了。
常卫东拿出口中的牙刷,满嘴白色薄荷味泡沫,呜呜咽咽地问:“丁大师,今天有点酷哦,薪资待遇如何?”
丁半木没有回答,一屁股跌坐到椅子上,双肩松垮下来,一脸丧气。
“干嘛呀这是,累了?”
“累。”
听到这个字居然从丁半木口中说了出来,方以北有些吃惊,再三追问之下,他才一改往日的睿智和自信,唉声叹气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常卫东听完忍不住喷了好一口漱口水,哭笑不得:“你踹他,咬他呀,再说了不就几块零钱,小事情,小事情。”
方以北听了先是默不作声,想了又想,才有些感慨地望着他,问了一句他早就想要问的话:“真的有必要坚持么?”
丁半木迎上他的眼神,眼神笃定:“有必要。”
“为什么?”
“信仰。”
丁半木口中的信仰,根基来源于他的爷爷,给他取名为丁守时的爷爷。
爷爷是祖传的民间钟表匠,一辈子的时光都耗在那方寸小圆的分秒之间,老古董的钟表手艺传到他那儿,人们就慢慢用上了电子表,简单方便还好认,没人再买旧时的表了,这手艺也就传不下去了。
老爷子平生最爱讲的,就是守时。老得眼花,腿脚不好使了,他还是成天把自个儿关在屋子里,琢磨那些个钟啊表的。他从小就教导丁半木,要守时惜时,抓紧每分每秒,浪费了再也回不来。
还特地用守时来给丁半木当作名字,要他时时刻刻都熟记于心。其实这丁半木打小也喜欢爷爷,爱歪着头看爷爷摆弄他那些宝贝,所以耳濡目染,也就真的养成了个分秒必争的性格。
从小学起,他就充分利用起了一分一秒,做什么都是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