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伸手拍拍我的脸,“乖孩子!”下午李白出去买“事后药”,因为我没戴套。
我在这里一直呆到十一结束。她经常逃课陪我出去逛,我们走了南京路,外滩,去宜家、港汇买东西,我体味着上海,用各种方式感知着上海,我从小就充满了憧憬与向往的上海啊。快走的时候我们去上海书城买了本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们俩用笔在扉页上写上了“十月五日冷雪松和李白同购”,因为我们也是网恋,与第一次亲密接触有诸多相似处,所以买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当然许多时间我们都是在床上度过的,有时一晚上要来几次。什么叫欲仙欲死?后来我觉得精神都有些恍惚了,走路时脚发飘。我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可是激情像涨潮的海水一样,转瞬就把理智的堤坝冲垮了。
所以当我回学校时,金垒和林林都不认识我了,瘦了一圈,人也黑了不少,大概是逛街被太阳晒的。
尽管金垒安排了人替我点卯,我逃课的事还是被系里知道了,孙玉文一点没客气,把我的级队长给抹了。不当就不当,在我心里,李白比什么都重要。
金垒和林林叫我喝酒,他劝我说,“兄弟,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你可得保重身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靠,几天没见,怎么这么有文化了呢?还一套一套的,你把酒禁了我看看!你没听说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金垒感慨地说,“情种,你就是情种一个!”于是他和林林端起酒杯敬我。
寒假快到了,李白邀我去上海过年。这就得跟妈妈讲了,她听说我有女朋友了,马上就不高兴。待听说我要去上海过年,就更加不满。临了撂下狠话,“你去就别认这个妈了,养了你二十年,有对象妈都不要了!”我有点为难,李白又打电话来催,她租好了房子,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还是去了。反正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再不好她也不能不要我,回来哄哄她就是了。
这个假期是我记事以来最开心的,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真的像一个家庭。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回来做饭。她连内裤都没洗过,所以做饭还得我赤膊上阵。烧糊是难免的事,最后我们去外面吃。
我担心她总不回家父母担心,她摇摇头,“他们知道我跟你住在一起,爸爸说我高兴就好,妈妈说要采取措施,如果万一怀孕要告诉她,不要自己偷偷解决。”我目瞪口呆,随即想到如果是我妈知道我和女生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会什么态度,不禁感慨,还是上海人啊,就是前卫,思想进步。
这样我萌发了去她家里看看的念头,李白倒是很痛快的答应了。
如我想象的那般高雅华丽,就是觉得太大了显得寂寥。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家的那架钢琴,三角的,白色。尽管我听李湘讲,在上海即使十分普通的家庭也会给女孩子买钢琴的,但还是有些震撼。
前几年单身的小姨买了架二手钢琴,开大巴的手也没怎么弹过,后来就一直放在我家,黑乎乎的十分陈旧。所以谁一说钢琴我眼前都会浮现出那老朽的破桌子一样的东西,而今见到的这架钢琴,真的像公主一般。
她爸爸在家,妈妈应酬去了。她爸是位非常儒雅的中年人,微微发福。看到我,他点点头,“小白的同学,你们年轻人聊吧。”不久他也走了。我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在我心里,这是女婿第一次登门拜访,按我家乡的风俗,应该准备小鸡蘑菇招待的,他们只把我当作李白的一个普通同学。一头热望扑空了,我非常懊恼。
李白十分崇拜她妈妈,据说是能力十分强的,极其擅长交际。因为忙,李白也很少见到她。我只见过一次,像周璇一样的女人,精致完美。后来我慢慢发现上海女人都很厉害,也许正因为如此,上海男人才成了居家动物。
我们还是缠绵于二人世界的生活,我给妈妈打了几次电话,她仍然很生气的。过年了,李白跟我告别,回家去陪她的父母。我一个人,感到郁闷无聊。
天色很阴暗,我在外滩流连了很久。那一座座经典庄严的建筑仿佛在无声地讲述着这个城市的历史,我最喜欢和平饭店,不仅是它的来历,光听名字似乎就能感受到它的百年风雨。刚健而雍容,令我想象着上海滩如梦般繁华的往日时光。也是从这天起,我决定走遍上海的每一条街,用自己的脚丈量它。
李白听了我的想法,说没什么好转的,不过你喜欢那就转吧。我们不可能走遍全城,但是可以一个区一个区地逛逛。上海不仅有珠光宝气的一面,也有许多杂乱肮脏的地方。我们走在火车站北的小巷里,当时李白忽然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