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头颓然蹲下,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原身的记忆里,他是一个小乞丐,出生在康禾城往西的这个小镇里,从小过着跟野狗抢食物的生活,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是他十岁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已经饿了整整两天,整个人瘦小得不行,是老乞丐给了他一碗稀粥,不仅救了他,还收留他在身边。
老乞丐姓沈,大家都叫老乞丐老沈。他也跟着叫老沈。
老沈问他,有家吗?他摇头。
老沈又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还是摇头。
最后,老沈给了他一个名字,叫沈墨。
老沈对他说:“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咱们俩也好做个伴。”
沈墨不识字,老沈就教他识字,老沈认得的字也不多,完完全全的教给了沈墨。
原主沈墨觉得,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乞丐了,因为他有老沈。
天不遂人愿,即使是沈墨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他有机会夺了原主的舍。
这一段的记忆,仿佛被人拿尖刀狠狠刮去,没留下一丝痕迹。
可是原主沈墨陪了老沈整整四年,他们一起上街要饭,扮演着凄凄苦苦的爷孙俩。
有时遇上名门宗派的修士,他们会多得到几块灵石,有时一天下来,一块灵石也得不到。
虽然日子很苦,但原主沈墨有时会想,他能一直跟老沈待在一起,就是上天最大的恩赐了。
好奇怪,既然是夺舍重生,为什么我会有原主的记忆?莫非是原主神魂还有残留,将记忆封存在了这具身体里。
这副身体十四岁,却弱不禁风,说是十岁的小孩也一样有人信。比如破庙里的那个叫二爷的男人,沈墨绝对挨不住他两拳。
想到这里,沈墨还是十分感谢及时救场的老沈,如果不是他,沈墨还真不知道他会不会夭折在此。
既然拿了这副身子,便好好替着他吧。
原主是乞丐,我现在用了他的身体,那我也是......乞丐?
那我以前,我以前...我以前是做什么的来着?
沈墨有些恍惚,他心中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绝对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外来者,还是个千年之前的神魂。
可是为什么他忽然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难道是神魂游荡太久,记忆消散?
沈墨烦躁地想着,一脚踢开挡路的小石子,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
风里带着一阵阵若有若无的花香和酒香,沈墨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阳光有些刺眼,他忍不住用手去遮。
太阳的暖意洒在身上让他突然有点晃神,一时间不知这一切是真是假,但胸口隐隐作痛的地方却明明白白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虽然他忘了自己之前是干什么的,但毋庸置疑一定是个强者。
普通人的神魂早就在生死的一刻就相消于忘川之河,是绝不可能遗留在世上千年的,这样想着,沈墨突然又释怀了。
乞丐就乞丐吧,扮乞丐也是需要技巧的。
原主既然留了自己的记忆给他,说明原主肯定想要他继续当乞丐。
对,应该就是这样,反正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其他事情,暂时没有什么值得他在乎的。
他迷迷糊糊地,很快便到了下午。
沈墨倚靠在墙边,昏昏欲睡。突然,面前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块灵石滚到了他脚边,沈墨适时地睁开了眼睛。
一道惊雷炸在耳边:“小崽子!怎么,今天还敢来要饭呐??昨天你跑了,今天给我碰上,可别想走了!”
视线中,浮出一张眉梢倒吊,傲气凌神的面孔,额上还吊着一绺油腻的头发。
一见沈墨睁眼,这人立刻扬起眼角,朝身后两个家仆模样的壮汉使了个眼色:“小心点儿!这次再被他跑了,你们就惨了!”
家仆围了过来,道:“公子放心!”
沈墨淡淡地看了一眼面前三人,只觉一股恶寒涌上心头。
就算面前这张脸算不上丑,但也十分令人作呕,那张脸微微发青,两眼却露着赤裸裸的凶光。
沈墨虽然身体力气不行,但脑子里依旧记得些许身法步伐,在四只手伸向他的胳膊时,他已经闪身到了几步外。
顺道还把脚边的一块灵石给捡了起来,顺手揣到怀里。
有灵石不要王八蛋。
眼看着将将要抓到的人突然跑了,公子大怒指他,双目放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