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死她!淹死她!”
“我丢个贱货,不能让她这么痛快就死了,抬起来,让她缓口气!”
“哎呦,我的儿呦,你死了那贱货还要作贱你,叫为娘可怎么有脸活啊。”
“董二呢,这个畜生辽东仔,我要宰了他!”
“叔,宽哥儿带人去抓了,这小子跑不了!”
刘善举闻言,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一定要逮到他,看我抽他筋扒他的皮!”
“叔,你放心,咱刘家绝不放过这狗日的畜生!”
“刘善举,你做什么,快把人放下来,放下来!”东头村村长刘善仁气喘吁吁跑到堰塘边,捶足顿胸,“咱瀛州律法禁止私刑,你你你快把秀儿放下来啊。”
“二哥,你要拦我?你还是不是咱刘家人?”
刘善举手里拎着砍柴刀,站在堰塘旁,大有一副谁敢靠近就砍死谁的架势。
刘善仁身形一滞,也不敢上前了,眼里急出了火来,“你糊涂啊糊涂啊,老五,你把她浸死了,叫官府知道了怎么办?宽哥怎么办?”
“什么怎的办?这对狗男女就该死!我处置家事,关他官府甚事?
”“就是就是,我说二伯,做了村正就不是咱刘家人了,不向着咱刘家说话了?”
“是啊,二伯,你这怎的还替外人说话了?”
“我就问这瀛州是不是大明地界?是,那通奸就得浸猪笼,官老爷来了,也躲不过这个理!”
完了完了,刘善仁发现往日里对他恭敬的族人竟都站在了他的对立面,非但无人帮他说话,反而借机生事,生怕丑事闹的不够大,都是蠢货啊,这不是要害死老刘家么。
堰塘旁,立着一根四米高木杆,木杆顶端有横梁,横梁上安有滑轮,一根麻绳压过滑轮,吊着一圆柱形竹笼,竹笼里绑着一女子,头下脚上,遍体鳞伤,嘴里塞着麻布,满脸泥水,死活不知。
朱常瀛正在县议政会一间办公室里批阅屏东送来的文件,忽听楼下一阵喧闹,似乎有人在喊救命?
起身,推开玻璃窗向下观瞧,见个汉子跌跌撞撞跑向警备厅,边跑边喊,嗓子都是哑的,向汉子身后看,也没发现有人追他。
朱常瀛也没有在意,澎湖人口将近十二万,流动人口不可计数,偶尔有案子也不算稀奇。
方要转身,却见一队骑巡出警备厅,策马扬鞭奔城东方向去了。
动用骑巡,这就不简单了。
朱常瀛吩咐一侍从前去问问情况,到底是什么案子这般兴师动众的。
两刻钟,侍从回来,将案情简略叙述。
报案人,也是自首人,董本昌,辽东金州人,来澎湖三载,落籍东头村。
狗东西与本村刘家未亡人刘卢氏卢秀儿通奸,昨夜被刘家将他二人在草垛里逮个正着。当夜便将二人绑住一顿好揍,揍了还不解气,刘家人竟在堰塘边立杆建猪笼,准备将二人淹死。
董本昌半夜里为友人所救,连夜跑到澎湖来求救。
据董本昌所说,他身后还有刘家人来追,许是入城之后便不敢再追了,故此未见。
人命关天,警备厅不敢怠慢,当即派骑巡前往东头村救人。
什么是通奸?
男女一方已婚但自愿与非婚异性发生性关系,即为通奸。
通奸罪怎么判?
按《大明律》,男女各杖90,剥掉衣服当众受刑。当场捉奸,杀奸夫淫妇无罪。
那么问题来了,与寡妇睡觉算不算通奸?
朱常瀛以为不是,他就睡过寡妇,但寡妇也是已婚,实际上朱老七也犯了通奸罪
《大明律》对通奸的判罚过重了,基本同死刑无异,唐宋就宽松许多,劳改两年。
判定过重也就罢了,还官准私刑,这个当真不能忍。不是朱老七怜悯那些搞破鞋的,而是私刑动摇统治根基,都尼玛快意恩仇,官府威信何在?
这也是瀛州版《刑律》《民律》迟迟没有编撰完成的原因之一,朱常瀛一直在压着长史府、议政会修改某些法律条文,诸多明显不合理的,哪怕不能取消,也要适当减轻。当然,这又扯到了祖制问题,太祖爷爷定下的规矩能不能改?
总之,按现行法律,董本昌同卢秀儿被浸猪笼没毛病。
不过朱常瀛有颁布通令,瀛州境内严禁私刑,违者视其案情轻重等同刑律问罪。
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是《大明律》有效还是朱常瀛颁布的通令有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