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部留了遗愿,说等他死了要捐献自己的器官,还表明了自己家人不同意,到时候可以拿着他立下的遗嘱强制执行。
于是在得知朱俊承死了后,法医部的人就拿着遗嘱来了,她们不同意,就这么闹了几次了。
自此我总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还有这么件事的。
如果要按法律来说,在朱俊承有自我认知能力和自愿的情况下立下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在得知朱俊承死了后,法医部的来要人也正常,而作为妻子不愿意自己丈夫不完整的走也能了解。
要怪就只能怪这件事朱俊承没有和家里人商量,法医部当时也思考欠缺,没有问清楚家里人的意见。
这件事我帮不了什么忙,只能劝劝梁惠按照朱俊承的遗嘱来走,不然朱俊承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