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这个,张婶脸上就满是悲痛了,她长吸了一口气对我道:“死了,十八年前抢劫金条被枪毙了!”
我本来想安慰安慰张婶的,但脑子一转就突然想到了什么,十八年前,抢劫金条被枪毙,e县的人?这不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吗?
那张报纸已经扔了,但内容我记得很清楚,是一群人抢劫了金条后逃到了e县的山里,后来警方在山顶的破庙里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当场将其击毙了。
难不成报纸上说的就是张婶的儿子?而张婶说的就是报纸上的事?
我暂时放弃了去找关月的打算,转而走向了张婶安慰她人死不能复生,都过去十八年了她也不玩太难过了。
张婶抹了一把眼泪,强颜欢笑的表示我说的也对,像他儿子这种犯了法的罪人就该枪毙,死了就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她这个母亲做的失败,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儿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只能搀扶着把她送回了家,找来了一张椅子让她坐下,我搬来了小板凳坐到了她旁边道:“张婶,本来我不应该勾起你痛苦的回忆的,但我想听听您儿子的事?能跟我说说吗?”
张婶长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对我道:“都是老事了,没啥该提不该提的,你想知道婶告诉你就是了。”
接着张婶把具体的情况说了一下,原来张婶一共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儿子一个是女儿。
儿子是老大,比女儿大了整整十岁,十八年前她儿子早早的就退了学跟一些狐朋狗友瞎混。
孩子爹死的早她一个当妈的也管不住,两个人产生过不少冲突与矛盾。
有一天张婶的大儿子提出要跟朋友一起去爬山,问张婶要了些钱。
张婶起初不信,不愿意给,因为她这个儿子她很清楚,吃喝赌全占,钱从来没花到过正地方。
但当时经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还是给了,给了一半,那次少有一次的儿子没有说什么。
她记得还很清楚那天是下午,她儿子背着大包小包出门了,这一出去就出去了好几天。
她以为孩子又出去玩去了,就没在意,谁知道过了两天警察突然找到了她,告诉她儿子被枪毙了,给出的理由就是抢劫。
她当时一下子就昏了过去,第二天才醒来,她是万万不相信自己儿子会抢劫的。
但不相信又能怎么办?人已经死了,警方给出了证据,是她儿子抱着金条逃跑的照片。
这一下不愿意相信的张婶也得信了,孩子死了后警方给带了回来,让她们下葬。
这件事当时挺轰动的,上了报纸,她也看到过,说起来也没什么好可惜的,做了错事就该受到惩罚,她并没觉得警方做的有什么不对。
我皱了皱眉头,听张婶所说我了解了个大概,可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这抢劫罪在大也得抓回来后审讯画押才能判决,怎么直接就枪毙了呢?这不符合警方办案流程啊。
我问张婶才知道,原来不仅是抢劫,抢劫后逃跑被警方堵到了一处破庙当中。
警方要他们出来自首,但几个人不愿意还拿石头砸警察就被击毙了。
按理说袭警,或者抵抗执法,警方是有权武力处理的。
但从张婶这话里所说,仅仅是石头凶手手里又没有什么杀伤性的武器,直接进去抓会比枪毙更合适。
可能是当时的办案手法跟现在不一样吧,我心里头想。
“后来呢?”我又问。
张婶告诉我后来把孩子埋了后她很久不能接受,在家里待了足足一个多月才出门。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她没在改嫁也没有在要个孩子,就这么跟女儿相依为命到现在。
她这个女儿从小就优秀,学习很好,长大又争气考上了京都的大学,现在工作上已经没问题了,就生活上了。
她女儿从小就没体会过父爱,家里也一直缺个男人,都说缺个男人塌了半边天。
她看我不错,不论是长相还是工作都挺好,她们不势力,不需要我有钱有车,只要相爱就行。
我苦笑的问:“您难道不恨警察吗?”
自己的儿子被警察击毙这要是其他人心里肯定对警察有怨言,这张婶没有,还愿意招一个警察作为女婿真不容易。
张婶表示为什么要恨?就因为枪毙了她儿子,那是她儿子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活该……
我打住了张婶让她不要说了,她有这种想法当然是好的,但我跟她女儿确实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