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官,你拿个橙子再走。”
“谢谢老板,不要不要,您留着卖钱吧……”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孩子这么客气呢!”
顶着吴歌脸的穷奇笑弯了眉眼,祂的衣兜被塞得满满的,全是长沙城百姓的馈赠啊!
吴歌人缘向来不错,祂已经考虑以后走江湖的时候冒名顶替了。
夜幕下的人间炊烟袅袅,穷奇哼着小曲儿,准备回医馆吃晚饭。等祂走得远了,陈皮才从昏暗的巷子里探出头来。
这个吴歌肯定有问题!
他和吴歌还是丐帮弟子的时候就认识,虽然那个时候他就烦她,明明自己过着阴沟里老鼠的生活,还天天想着拯救这个挽救那个,你要是鬼就别装人,是人就别装神,欠欠的去帮人家,人家领你情吗?
不行不行,一提吴歌他血压就高,还是说这个冒牌货的问题。
首先他绝不是担心吴歌,只是这人惹了他陈皮不痛快,如果说以前的吴歌是欠,现在这个吴歌就是贱!
她自己偷吃桌子上的糕点,却跟师父说是他吃的;他明明只是从她身边路过,碰都没碰到她,她却故意摔倒跟师娘说是他推的她!
更过分的是,他都被罚跪了,这小瘪三还捧着师娘做的阳春面到他面前炫耀,假惺惺的说什么:“对不起,师娘她只下了一碗面,还给我吃了,陈皮哥哥不会生气吧?”
当然不会,每当有人找哥茬的时候,哥都会低下头,不是哥修养好,哥只是在找砖头。
拿着砖头的陈皮,悄么声的走到穷奇身后,照着祂后脑勺就是一板砖!
“咔”的一声,板砖断了。
陈皮面色淡定的看了看断口,又看了看已经转过头的穷奇,嘟囔了句:“果然不是人!”
穷奇露出个诡异的笑,双眼变成金色的兽瞳冷冷的盯着他:“你最好有事。”
陈皮扔掉砖头,抽出菠萝刀:“她呢。”
“谁?”穷奇疑惑的歪了歪头,随即了然一笑,“哦,吴歌?被我吃了,早就变粪了,要不你去茅坑里找找她?”
陈皮二话不说挥刀扎向穷奇耳眼,这是他用得最习惯的杀招,大多一击得手,可对于非人的穷奇显然不太管用。
就见穷奇后撤的动作几乎快出了残影,刀刃从祂眼前划过,让祂心中一凛。
祂虽然好玩儿,但像陈皮这种睚眦必报的狠角色通常是不招惹的。只是陈皮千不该万不该在火车上用那种眼神看祂,还说什么“就连你的猫都活着”。
无知的人类,本座这样的存在你是嫉妒不来的。
但穷奇只是想找他点不痛快而已,倒也不打算跟他真动手。
像陈皮这样的人在道上有个专业的称呼叫“花签子”,手快,耳朵灵,眼神好。普通人打架看对方身材高不高大,身上有功夫的人打架看人家腰胯,但花签子不同,他们看人的破绽。
这种人简直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眼睛里全是对手的破绽,十几二十个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穷奇已经在想脱身的法子了,傻子才跟他打。
“喂小子,你能追的上我,艹!”穷奇话还没说完,九爪钩就到了,要不是祂闪得快,这一下就得毁了容!
陈皮不傻,相反还很聪明,尤其在打斗时脑子转得更快。他看得出穷奇的打算,这让他觉得厌烦,因为他不:()盗墓:我靠给主角团挡伤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