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豪爽的人变得吝啬?
你能让一个天生吝啬的人变得豪爽?
也许可以,但那需要长时间的改变。
白袍总管想要短时间内改掉这个性格,也是难如登天的。
而且,他一旦改变,便不再是他了。
中年人当然比谁都了解他,所以又笑了笑,不再拿这个问题说事儿,唯恐再说下去损了这位老友兼左膀右臂的道心。
道心出问题,魔障诞生,那对于修行来说可是很不利的事情。
中年人放下筷子,饮了一口艳阳楼里的烧刀子,微笑道:“这烧刀子本是村边破旧小酒馆都酿得出的,可到了艳阳楼,竟偏偏有了一番别样滋味,那吝啬如鬼的老娘们儿还给这酒起了个俗到极点的名字叫什么‘掏腰包’。什么意思,还不就是说进了艳阳楼这销金窟,就算是最普通的烧刀子,也能让你心甘情愿地掏光腰包吗?”
白袍总管无奈笑道:“艳阳楼最好酒是那位女老板亲自酿造的‘归不归’,可您别说‘归不归’,就是改酿后的‘小娘皮’也不喝,偏偏要喝‘掏腰包’,谁有法子?”
中年人哈哈笑了起来,道:“小娘皮劲儿太小,不如掏腰包烈。至于归不归?那开楼的娘们儿大字儿不识几个,偏偏要给最好的酒起这种名字,太酸啦太酸啦,连带着那一壶壶好酒也跟着酸了起来,酸不可闻,我可咽不下肚。”
白袍总管笑道:“那位上山当过土匪头子的女老板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却偏偏是一个负笈远行的书生,不被负心才怪了。那书生报复远大,逢人便说燕雀安知鸿鹄志,哪里愿意整天活在一个女土匪的石榴裙下?”
中年人嘿了一声,道:“那书生不是君子也就罢了,还非狂非狷,比你这种狂儒都差得远,属实太酸,我瞧着就不喜欢,走了也好,省得将整个艳阳楼都给带酸了,那我可就连个喝酒的地儿都没了。一种酒酸,总比一座楼酸要好,嘿……归不归?来不来?你说他归不归?你说他来不来?”
白袍总管笑了笑,正要说什么,忽然眼睛一亮,笑道:“来,他已来了。”
此时,城门处,一个年轻人,风尘仆仆,骑驴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