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明诏,这些纸钞一年之后才能兑现,但武威钱庄却根据年限支付一定的利息。
而且黄琼命令,这种银票每年印制的数量要有一定限额。
总体上不能超过,国库在武威钱庄存入的黄金与白银总数。
这种银票,与武威钱庄原本的,作为存钱凭证的银票,完全是两码回事。
这种实际上成为纸钞的银票出现后,原有的作为存钱证明的武威钱庄银票,一律改称为存折。
而且这种实际上,作为纸钞的银票,朝廷明诏只有武威钱庄才能印制。
其余的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的钱庄,一律不得印制。
一旦发现有胆敢私印银票者,无论主从一律死罪。
几种手段齐下,再加上武威钱庄原有的信誉,以及其原本开出的银票,几乎已经等于朝廷承认货币存在的基础,最终使得这种可以代替,制钱与布帛的纸币流通开,信誉度基本上等于铜钱。
在黄琼看来,只要朝廷和武威钱庄,保持足够的兑换率,这种纸钞就会保持一直流通下去。
因为这种纸钞作假太难了,除非拿出几十万两的白银替代,否则根本就无法制成同样的纸钞。
而且这种纸钞的发行,有户部的国库存金银为担保,每年发行的数量有一定限度。
最为关键的是,既可以拿着这些纸钞,到武威钱庄兑换出金银来,也可以缴纳金银兑换这种纸钞。
这样,有武威钱庄作为托底,而武威钱庄又有户部作为托底,这种银票因为便与携带,信誉度也高,在大宗交易之中已经基本取代了原本的制钱,以及可以代替货币的布帛。
与铜钱共同作为货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