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负责法官脑袋没有进水,一定会秉公执法。说不定还会在报纸、电视上大幅度报道。
果然,开庭那天,刘晓红和王光英一起去了法院,裁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开始。
裁判长宣判:依据《专利法》、《专利行政执行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并赔偿请求人经济损失5万元。邹厂长也表示不上诉。
第二天,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始全面报道。邹厂长不仅面临着巨额的赔偿,还有囹圄之灾。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扩散至整个华国的官媒都在讨论。
这时候还没有人太重视保护未成年的隐私问题,刘晓红为了不让人过多的关注自己,基本不再往店里跑了,回归学校,开始上学。
这时候还不是后世互联网、自媒体泛滥的时候,学校的环境相对单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这件事情已经慢慢被人们遗忘,新的八卦新闻,很快替代了这件旧闻。
刘晓红再次带着妈妈王光英来到棉纺厂,领取赔偿金。
副厂长:“小刘同志,能拜托你们继续授权我们厂生产吗?希望您能看过去的那一点点情分上,通融一下,毕竟确实已经生产了很多了。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厂真的要倒闭了,这几百个工人可就真的失业了。”
刘晓红不是个难缠的人,也不愿意为难无辜的人:“好,可以的,大家都不容易,我明白。”
副厂长连连表示感谢:“谢谢,谢谢。”
刘晓红和王光英往外走的时候,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刘爱华,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直接越过,未做停留。
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重生1988之我要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