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馆”在市集的新剧场到雉尾食肆之间,隔着几条街区,平时康斯特走完不会超过一刻钟,而目前为了绕开着火的区域,他已经在慌乱的人流中挤了半个小时了。
其实今晚康斯特想让叔叔一家都来看剧场的表演,结束了城外的采买旅途后,叔叔少有清闲的时刻,只要食材不缺乏,店里的客户要多少有多少,街坊们都被饱一餐饥一顿的战时供给形式憋坏了。
可叔叔微笑着拒绝了康斯特,表示不想让多年的老主顾吃闭门羹,给他一个人放了假,叫他不要错过永歌乐师的庆祝晚会。
早知道会有恶匪会放火捣乱,康斯特心想留在店里帮忙好了,不知道食肆有没有被火焰波及到,他幼小的堂妹会不会被街上的乱象吓哭。
从新剧场离去时,康斯特听到了舞台上治安官犬牙大人的叮嘱,告诫他们去几个固定场所避难。
但康斯特清楚自己没回去,叔叔和婶婶肯定等得很心急,要避难也得全家人收拾好东西后一起走,他也不会独自先跑掉。
满怀着顾虑走了一段路,康斯特一愣,街上的人迹陡然稀少起来,吵嚷的话语不见了,唯有噼噼啪啪的木材燃烧声。
“喂,小子,对,就是叫你呢。”
精灵少年回头,他路过的一条巷口探出个身影,在冲他招手,康斯特没有挪步,远远的问,“有什么事么?”
“快回头,别往前去了,一群混血精灵和怪物组成的军队就在那边,他们看见精灵便杀,能跑得动的住户都逃光了。”巷口的精灵劝道。
“怎么可能,我叔叔一家还在店里呢!”康斯特的嗓音不自觉的带上了哭腔。
巷口的精灵不知道康斯特是在问军队如何进城的,还是单纯的质疑全部事件的真实性,他犹豫了片刻,开口说,“我是听邻居说的,亲眼目睹过怪物的族人少有能活命的,你没发现附近的居民全走掉了么,我也得离开这儿了,你叔叔一家能活下来的话,必然会跑到别处的。”
“唉……唉,我不是说过不要过去么……”
康斯特将巷口精灵的话语抛在脑后,他发了疯似的朝雉尾食肆奔去。
精灵少年想起自己挤过人群时,碰到了一些叔叔家附近的熟面孔,他当时不明白为什么街道突然变得拥堵了。
叔叔他们是从其他道路逃走了吧,康斯特如此安慰自己,但是不少巷子乃至街道都被火势封死了,没有往常那么多路径可以选择,理智无情的戳穿了他的自欺欺人。
我回去看一眼,就一眼,只要确定雉尾食肆里是空的,就算是怪物们吃了我,我也甘愿,康斯特跑的上气不接下气,都没注意到湿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淌下来,滴到了嘴里又咸又苦。
几声凄惨的嚎叫划破夜空,康斯特的身形顿了一霎,凝神静听,发觉声音似乎离自己还有点距离,他鼓足勇气又多走了一百来米,在一具尸体处停住脚步。
死者是个男性精灵,脸朝地趴着,双手都是擦伤和刮痕,保持着用气往前爬的姿势,背后的衣服上有几个血肉模糊的窟窿,鲜血从尸体身下渗出,缓缓扩散,显然刚死没多久。
精灵少年吓呆了,像是被钉在了原地,直到血水漫到了脚边,才惊醒过来,往后退却了两步,他抬首往街道尽头望去,由近及远,尸体的数量越来越多,死状也越发惨不忍睹,有的被劈成了两截,有的下半身被砸扁,有的在火中烧成了焦炭。
康斯特从来不知道肉身可以像多汁的红色面团般,在外力的摆布下成为各种奇形怪状,他闻到一股腥热焦糊的味道,抓着嗓子俯身干呕。
眼睛不经意的一瞥,在一辆倾覆的货车旁,康斯特看到一个被血和污泥弄得脏兮兮的麻布袋,上面的花纹他感到有些熟悉。
太荒唐了,谁家这么有钱给麻布袋染色印花,想到这里,康斯特的心蓦地揪紧了,他踮着脚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涌出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他用手背一擦,血淋淋的麻布袋变成了叔叔的背影,他临死前仿佛要钻到车底躲藏。
是我害了叔叔,如果我没有去看表演,如今说不定全家人都成功逃脱了,康斯特硬逼着自己走到倾覆的货车前。
拉车的畜生不见了,仅剩下断绳,精灵少年把尸体扳到正面,叔叔的表情很安详,甚至挂有一丝微笑,看他几乎被利器戳烂的后背,他竟然忍住那剧烈的痛楚,为什么?
康斯特的心脏砰砰直跳,他感受到的声响之大,带得耳膜也一下一下的发胀。
叔叔的尸体挡住了货车下的缝隙,他脸朝内,这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