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家世想必也不错,怎么就选了这样的苦差事?
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件黑色轻薄羽绒服,
黑色长裤,黑色中长靴。
一双桃花眼,眼睑下一枚泪痣动人。
比男人更魅,比女人更凉薄。
村长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人,一直盯着他,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盛先生,你往这边走……”
突然咔嚓一下,“哎哟喂”村长脚底一滑。
只见他朝另一个方向的小土坡,骨碌碌滚下去。
助理:“七爷……”
“走。”盛言抿着唇,清隽的脸没有一丝笑意,“去看看情况。”
说也奇怪,每一次村长差点要爬起来,结果又被一股无名之力给拉扯着继续往下摔,足足往下边摔了有几十米,他摔了个四仰八叉的,“哎哟,我的老腰。”
他揉着,五官挤兑成一团爬起来,没成想,已经摔到了溯溪边了。
此时正是溯溪最冷的时候,他惊出一身冷汗,还好没摔进去,要不然非得冻感冒好几天。
爬起来,看到有个小家伙在溪水中央,再定睛一看,那不是王老六家的小软软吗?
怎么在木盆里坐着?
像只小兽似的缩成一团,看样子就快不行了。
盛言也跟到了溪水边。
村长刚给人那么介绍了,这会儿看了看中央的软软,咬了咬牙,心想着这谎不圆也是不行了,“盛先生,您可是贵客,我来。”
边不情不愿往溪水边走,心里把软软骂个不停,怎么这么不小心的!
这时,一直没有表情的盛言定睛看着,神情突然化开了,眸光紧锁。
她长得真的好像……
“七爷。”助理根本叫不动盛言,他人已经下去了,刚踩在冰面上,冰就碎了。
整个人浸没在水里。
助理大叫,然而男人已经脱了羽绒服,仅着一件黑色高领毛衣,往中央游去,步履维艰,身上的衣服吸了水更像是灌了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