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书》卷38《冉垕传》。
?《前秦书》卷38《严南传》。
?关于“虞晃案”的本末,可以参见《前秦书》卷8《穆宗纪》、《前秦书》卷37《朱詹传》、《前秦书》卷38《冉垕传》、《前秦书》卷39《冉由传》,笔者在此不赘述,日后若有机会,笔者将再另撰文讨论“虞晃案”的相关问题。
?《前秦书》卷8《穆宗纪》。
?《前秦书》卷8《穆宗纪》。
?《前秦书》卷70《史家志》。
?《前秦书》卷70《史家志》。
?(西秦)沈艺撰,(西秦)皇甫佑注:《东都世言》卷6。
?(西秦)沈艺撰,(西秦)皇甫佑注:《东都世言》卷6。需要注意的是,皇甫佑此处所注中的“五事”指的是《东都世言》第51—55则,但事实上,《东都世言》卷6中第52则之事发生在光宗永弘年间,并非“言穆宗之时,黔首之困苦”,皇甫佑所注此处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