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吊丧,扶着灵柩回家乡。埋葬后,王平子偶然路过宋生的墓,非常悲伤。忽然听到墓里有哭声,靠近听,是宋生。王平子吃惊地问原因,宋生说:“我在阴间,看到您和我的卷宗,都被鬼怪捉弄,导致您和我都受委屈。现在您回去,应当为我申诉。”王平子说:“要是我们两人的文章果真好,应当不至于被斥责。”宋生说:“不是这样。文章虽然好,可命运不济,也是徒劳。您应当为我鸣冤。”王平子说:“好。”
王平子回去,详细叙述了这件事。当时县里有主管文章的神,很有灵验。王平子准备好文书去控诉。过了几天,梦见神告诉他:“你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你们二人前世都有罪孽,所以今生虽然有文才,也不能考中。现在应当为你们消除以前的罪过,赐给你们一个功名。”这一年,王平子果然考中了。
《诗谳》原文
青州居民范小山,贩笔为业,行贾未归。四月间,妻贺氏独居,夜为盗所杀。是夜微雨,泥中遗诗扇一柄,乃王晟之赠吴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吴,益都之素封,与范同里,平日颇有佻达之行,故里党共信之。郡县拘质,坚不伏,惨被械梏,诬以成案;驳解往复,历十余官,更无异议。
吴自分死矣,嘱其妻罄竭所有,以济茕独。有周生者,素侠,与吴善,代抱不平,遂控于宪使。宪使查其词,颇疑其冤,而思其无解,乃檄济南知府。时济南太守吴公南岱,精明干练,有贤声。公至,阅其案牍,亦疑之。因问吴:“诗扇何来?”曰:“不知。”“亦忆当日操何业?”曰:“贩笔。”“曾赍笔入都否?”曰:“有之。”公曰:“汝赍笔入都,何所获利?”曰:“无利。”公曰:“汝虽无利,必有他故。盍以实告我。”吴不能隐,遂言:“某家素封,而艰于嗣。妻每劝纳妾,某惧其妒,不敢从。前岁,妻病笃,某祷于城隍,愿减寿以延妻命。及妻殁,某深自痛悔,念妻言在耳,遂纳妾。后妾有娠,而妻弟某利某财,谋夺其产,潜以鸩酒杀妾。某觉而讼之官,官受贿,反坐某。某不胜愤,欲自戕。适有友人某劝止之,谓:‘此冤必可雪。’因导某携巨资入都,谋干关节。不意中道为人所绐,尽丧其赀,狼狈而归。途遇一人,自称王晟,与某同里,亦以贩笔为业,遂与同行。至都,分道而别。某归,而妾之兄某,以杀妹之故,复控于官。官仍受贿,断令某出金葬妹,某以贫不能措,官怒笞之。某忿甚,欲自尽。是夜,盗忽入家,杀妻以图财。”言已,涕泗交流。
公曰:“盗即杀汝妻,何以遗扇?”吴曰:“此正某所不解也。”公沉吟良久,忽曰:“吾得之矣。”遂飞檄拘王晟。晟至,公厉声曰:“汝既杀贺氏,何得诬吴蜚卿?”晟大骇曰:“小人实未杀贺氏。”公曰:“汝未杀贺氏,何以诗扇在贺氏手?”晟不能对。公曰:“汝当日与吴同行,知其携巨资,欲图之,故杀贺氏,嫁祸于吴,以为得计。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晟犹不认。公乃命取大刑。晟惧,遂吐实。
先是,晟窥吴赍金多,遂起不良之心。及吴归,晟夜至其家,欲盗其金。适贺氏起,晟惧事泄,遂杀之。因见案上有诗扇,以为嫁
二、《从周易哲学探究科举官场之幽微:司文郎、诗谳、蒋太史与邵士梅的千古镜鉴》
在华夏文明的漫长历史长河中,科举制度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映照出无数文人志士的梦想与追求。而其中所蕴含的官场风云,更是一部波澜壮阔的人间史诗。司文郎、诗谳、蒋太史、邵士梅,这些经典典故宛如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展现了科举官场中的善恶美丑、荣辱兴衰。
司文郎的故事,揭示了科举选拔中才华与命运的纠葛。从周易哲学的角度来看,这恰似阴阳的交错与无常。才华如阳,光芒四射,却往往被命运的阴霾所遮蔽;而命运似阴,变幻莫测,有时让满腹经纶之士壮志难酬。然而,阴阳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转化。正如司文郎最终在正义的伸张下得以昭雪,正是阴阳调和、否极泰来的体现。
诗谳的典故,则凸显了公正与冤屈之间的激烈碰撞。在周易的智慧中,这正应了“天道酬勤,地道酬善,人道酬诚”。诗扇虽为表象,背后却是善恶的较量。冤情犹如阴霾,遮蔽了真相的阳光,但正义的力量如同春风,终将吹散阴霾,还世间一个清明。
蒋太史在科举官场中,坚守着内心的清正与高洁。这与周易所倡导的“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以厚德载物”不谋而合。无论官场如何诡谲多变,他始终秉持正道,不为功名利禄所动,如同大地般承载着世间的善恶,以自身的德行影响着周围的一切。
邵士梅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