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们在权力的压力下,不敢坚持正义,草草结案。
第二个故事中,复杂的案情被人为地扭曲,证据被篡改,导致真相被掩盖。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司法制度的漏洞和腐败。
这些不合理之处,让百姓对司法失去了信任,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周易哲学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激励着有识之士挺身而出,为改变这一现状而努力。
一些正义的官员开始呼吁改革司法制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也有学者开始研究如何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司法体系。
然而,改革的道路充满了艰辛和阻力。既得利益者们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他们百般阻挠,使得改革举步维艰。
但正义的力量始终不会被磨灭,人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司法制度会变得更加完善,社会的公平正义会得以真正实现。
二、《聊斋志异》之卷九中《邵临淄》《于中丞》《折狱二则》的原文及白话文故事:
《邵临淄》原文
邵临淄令之。初至,见里人王货郎,担中畜鹅,意其雏,问之,王言:“大父守此鸭,儿辈不能专供,故鬻之。”令乃以鹅还王。自后,王家鹅辄飞去,集县署。令以为妖,笞王。鹅仍数至,令怒,尽杀之。未几令卒。
《邵临淄》白话文故事
邵临淄当县令时,刚到任,看到乡里人王货郎的担子中养着鹅,以为是小鹅,就问他。王货郎说:“这是祖父养的鹅,我们后辈不能尽心供养,所以才卖了它。”县令就把鹅还给了王货郎。从那以后,王家的鹅总是飞走,聚集在县衙。县令认为这是妖异,鞭打了王货郎。鹅还是多次飞到县衙,县令发怒,把鹅全部杀了。没多久,县令就死了。
《于中丞》原文
于中丞成龙,按部至高邮。适巨绅家将嫁女,妆奁甚富,夜被穿窬席卷而去。刺史无术。公令诸门尽闭,止留一门放行人出入,吏目守之,严搜装载。又出示,谕阖城户口各归第宅,候次日查点搜掘,务得赃物所在。乃阴嘱吏目:设有城门中出入至再者,捉之。过午得二人,一身之外,并无行装。公曰:“此真盗也。”二人诡辩不已。公令解衣搜之,见袍服内着女衣二袭,皆奁中物也。盖恐次日大搜,急于移置,而物多难携,故密着而屡出之也。
又公为宰时,至邻邑。早旦,经郭外,见二人以床舁病人,覆大被;枕上露发,发上簪凤钗一股,侧眠床上。有三四健男夹随之,时更番以手拥被,令压身底,似恐风入。少顷,息肩路侧,又使二人更相为荷。于公过,遣隶回问之,云是妹子垂危,将送归夫家。公行二三里,又遣隶回,视其所入何村。隶尾之,至一村舍,两男子迎之而入。还以白公。公谓其邑宰:“城中得无有劫寇否?”宰曰:“无之。”时功令严,上下讳盗,故即被盗贼劫杀,亦隐忍而不敢言。公就馆舍,嘱家人细访之,果有富室被强寇入室,炮烙而死。公唤其子来,诘其状。子固不承。公曰:“我已代捕大盗在此,非有他也。”子乃顿首哀泣,求为死者雪恨。公叩关往见邑宰,差健役四鼓出城,直至村舍,捕得八人,一鞫而伏。诘其病妇何人,盗供:“是夜同在勾栏,故与妓女合谋,置金床上,令抱卧至窝处始瓜分耳。”共服于公之神。或问所以能知之故,公曰:“此甚易解,但人不关心耳。岂有少妇在床,而容入手衾底者?且易肩而行,其势甚重;交手护之,则知其中必有物矣。若病妇昏愦而至,必有妇人倚门而迎;止见男子,并不惊问一言,是以确知其为盗也。”
《于中丞》白话文故事
中丞于成龙,巡视部属来到高邮。恰好有一个豪绅家要嫁女儿,嫁妆很丰富,夜里却被小偷全部偷走了。刺史没有办法。于公命令把各个城门都关闭,只留一个城门放行人出入,派吏目守着,严格搜查装载的东西。又出了告示,告知全城的人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宅,等候第二天大搜查,一定要找到赃物所在。于公暗中嘱咐吏目:如果有从城门中进出两次的人,就把他抓起来。过了中午抓到两个人,除了身上的衣服,并没有携带行李。于公说:“这是真正的盗贼。”两人不停地诡辩。于公命令解开他们的衣服搜查,发现袍服里面穿着两件女人的衣服,都是嫁妆中的物品。原来是怕第二天大搜查,急于转移赃物,而东西太多难以携带,所以秘密地穿在身上多次进出。
还有于公做县令的时候,到邻县去。早上经过城外,看到两个人用床抬着一个病人,盖着大被子;枕头上露出头发,头发上插着一支凤钗,病人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