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王也。”俗传清明前,海中大鱼携儿女往拜其墓,信有之乎?康熙初年,莱郡潮出大鱼,鸣号数日,其声如牛。既死,荷担割肉者,一道相属。鱼大盈亩,翅尾皆具;独无目珠。眶深如井,水满之。割肉者误堕其中,辄溺死。或云:“海中贬大鱼,则去其目,以目即夜光珠”云。
白话文
住在海边上的人说:“一天,海上突然冒出来一座高山,人们大为惊骇。一个秀才寄宿在渔船上,打来酒独自一个人喝着。夜深时分,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一副读书人的穿戴,自称叫‘于子游’,言词非常风雅。秀才很高兴,便和他一起愉快地对饮起来。喝到半夜,于子游离开座位,向秀才告别。秀才说:‘您家在什么地方?黑夜茫茫,也太苦自己了。’于子游回答道:‘我不是当地人,因为清明节快到了,要跟大王去上墓。家眷已经先走了,大王暂且留下来休息,明天辰时就要出发。我该回去了,早点儿准备行装。’秀才也不知道大王是什么人。把于子游送到船头,只见于子游纵身跳入海中游走了,于是知道他原来是鱼妖。第二天,只见那座高山浮动,一会儿工夫就不见了。秀才这才知道那座高山原来是条大鱼,也就是于子游所说的大王。”民间传说清明节前,海里的大鱼会带着儿女去扫墓,难道真有这回事吗?康熙初年,莱州海水涨潮时,出现了一条大鱼,号叫了几天,声音像牛叫。鱼死了以后,挑着担子去割鱼肉的人络绎不绝。那鱼的身体比一亩地还大,翅膀尾巴都有,只是没有眼珠。眼眶深得像一口井,里面装满了水。割肉的人不小心掉进去,就会被淹死。有人说:海里被贬职的大鱼,眼睛会被割掉,因为它的眼睛是夜明珠。
四、以下是《聊斋志异·卷十一·王大》的原文与白话文:
原文
李信,博徒也。昼卧,忽见昔年博友王大、冯九来,邀与敖戏。李亦忘其为鬼,忻然从之。既出,王大往邀村中周子明,冯乃导李先行,入村东庙中。少顷,周果同王至。冯出叶子,约与撩零。李曰:“仓卒无博资,辜负盛邀,奈何?”周亦云然。王云:“燕子谷黄八官人放利债,同往贷之,宜必诺允。”于是四人并去。飘忽间,至一大村。村中甲第连垣,王指一门,曰:“此黄公子家。”内一老仆出,王告以意。仆即入白。旋出,奉公子命,请王、李相会。入见公子,年十八九,笑语蔼然。便以大钱一提付李,曰:“知君悫直,无妨假贷。周子明我不能估之也。”王委曲代为请。公子要李署保,李不肯。王从旁怂恿之,李乃诺。亦授一千而出。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偿。
出谷,见一妇人来,则村中赵氏妻,素喜争詈骂。冯曰:“此处无人,悍妇宜小祟之。”遂与捉返入谷。妇大号,冯掬土塞其口。周赞曰:“此等妇,只宜椓杙阴中!”冯乃捋裤,以长石强纳之。妇若死。众乃散去,复入庙,相与赌博。
自午至夜分,李大胜,冯、周资皆空。李因以厚资增息悉付王,使代偿黄公子;王又分给周、冯,局复合。居无何,闻人声纷拏,一人奔入曰:“城隍老爷亲捉博者,今至矣!”众失色。李舍钱逾垣而逃。众顾资,皆被缚。既出,果见一神人坐马上,马后絷博徒二十余人。天未明,已至邑城,门启而入。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唤人犯上,执籍呼名。呼已,并令以利斧斫人将指,乃以墨朱各涂两目,游市三周讫。抑者索贿而后去其墨朱,众皆赂之。独周不肯,辞以囊空;押者约送至家而后酬之,亦不许。押者指之曰:“汝真铁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周出城,以唾湿袖,且行且拭。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掏水盥之,坚不可下,悔恨而归。
先是,赵氏妇以故至母家,日暮不归,夫往迎之,至谷口,见妇卧道周。睹状,知其遇鬼,去其泥塞,负之而归。渐醒能言,始知阴中有物,宛转抽拔而出。乃述其遭,赵怒,遽赴邑宰,讼李及周,腰下,李初醒;周尚沉睡,状类死。宰以其诬控,笞赵械妇,夫妻皆无理以自申,越日,周醒,目眶忽变一赤一黑,大呼指痛。视之,筋骨已断,惟皮连之,数日寻堕。目上墨朱,深入肌理。见者无不掩笑。
一日,见王大来索负。周厉声但言无钱,王忿而去,家人问之,始知其故。共以神鬼无情,劝偿之,周龈龈不可,且曰:“今日官宰皆左袒赖债者,阴阳应无二理,况赌债耶!”次日,有二鬼来,谓黄公子具呈在邑,拘赴质审;李信亦见隶来,取作间证:二人一时并死;至村外相见,王、冯俱在。李谓周曰:“君尚带赤墨眼,敢见官耶?”周仍以前言告。李知其吝,乃曰:“汝既昧心,我请见黄八官人,为汝还之。”遂共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