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可以啊,我不在的这几天手上劲道有长进,是不是偷着练了?”
“嗯——我报了一个班,每天有空的时候就去学上半个小时,平日教练会布置一些加强体能的小作业,我跟着练了三天了,是很有成效吧?”
“你报的什么班?”
“女-子-防-身-术,厉害吧?”
“啊??你学这个干什么?”
“我就是想以后你再和别人打起来,我也能帮上点忙不是?”
“大姐,你没事儿吧?你这样漂漂亮亮的妹子,怎么能去考虑这种事情?
再说了,要被保护的人自己练招去,那还要保镖干什么?”
“哼,还说保镖呢,你一下好几天不在,这期间我要出事你能立刻赶来吗?”
这话的确让项骜语塞,他挠了挠鼻子后郑重道:
“那我保证,以后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出现,为你遮风挡雨。”
“好,我记住了,这个是你说的,一辈子不能反悔。”水欢回答时也收起了嬉闹,不论表情还是口吻,俱是认真严肃的。
“嗯。”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小姑娘伸出小拇指道。
“一百年不变!”项骜见状一笑,随后也伸出小指勾了过去。
“你要不喜欢我练那个的话,我可以不练,但你得教我。”
“只要是你想学又是我会的,我都教给你。”
“一言为定!”
这天放学,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那套流程,而走出校门口的监控摄像区后,一辆隐藏待机在附近居民楼车棚里的摩托也开了出来。
它慢慢的向着这边靠近,项骜嘴上在和水欢聊天,耳朵却很快捕捉到了发动机的声音。
那是一辆“雅马哈”v-ax,这种肌肉风格的重型机车因为马力巨大,外形硬朗,深受欧美市场喜爱,尤其是北美地区。
但在这里,出现这种型号的稀奇程度不亚于王奋当初停在校门口的那辆“保时捷卡雷拉gt”。
项骜作为一个不算很发烧的摩托爱好者,以往只在杂志上见过它,在一些电影里听过它的声音,那种大马力的轰鸣非常具有辨识性,以至于第一时间就能引起注意。
于是本能的扭头看了一眼,便看到车子已经一个加速朝着自己这边飞驰过来;与此同时,坐在后座的那个从大衣之中一抄,一根漆黑的柱状物被掏至身外,接着向自己瞄准过来。
其实刹那的时间无法分辨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的,但对这动作的判断和潜意识都在告诉大脑:那是一支枪。
电光火石之间,项骜做了两个动作,第一是用手一拨,将一旁的水欢拨到了自己身后,第二是将书包甩了下来并丢了出去。
虽说是第一和第二,但实际上两者几乎是一起完成的。
小姑娘被挡住的前后脚,书包也砸在了黑洞洞的枪口之上。
紧随其后的是“砰”的一声响,数十枚铅丸伴随着火光尽数喷出,将包体的上半部分打了个稀烂;但也因为这一撞,射击线向着斜上方偏移了一截,也是这一截,成功让项骜以擦肩而过的方式躲开了致命一击。
否则这发霰弹会结结实实一点不浪费的全轰在他的心脏上。
“五连发”名为连发,但只是相对于单发枪械而言,实际上并不能全自动射击,想要打第二枪必须手动拉动前方的泵筒退出弹壳将新弹装填上去才行。
所以枪手见没打着,赶紧撤手回来企图完成这一套操作。
只是能给他这个机会那就不是项骜了,后者窜出一步第二步便飞起一脚,这一脚当真毫无保留的使出了洪荒之力。
其劲道之大,在命中对方头盔时愣是把前面罩给踹碎了,盔体也从中间发生开裂。
而如此大的外力加身,受创者当即从座位上横飞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撞在路牙上才被强行逼停。
因为这人手里有枪,他不敢有所大意,因此没去管骑车的那个,乃是追过去将枪手手里的“五连发”踢到一边,然后扒掉已经快散了的头盔对准里面的脸又是几拳砸下去,见他被打的已经不省人事了,这才转身去找另一个。
不过这家伙脚底抹油,根本不管同伙,一拧油门一溜烟便跑了个干净。
目睹这一切的水欢甚至没来得及尖叫,她眨了好几下眼睛,问:
“刚,刚才那是枪响吗?他们想用枪打死你?!”
“对,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