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全面的考量和研究,一定是破绽最少、路径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论来说。
回顾两场生死决斗,亚伯忽然发现,他花了三分钟砍下了托马斯的头,却用了足足半小时,勉强跟达文森拼了个两败俱伤。
他们俩过招、拆招、拼招的时间远远超过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终亚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辟蹊径,才得到了胜利。
贾斯特的意思是,贵族的击剑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这种剑术确确实实地帮我提升了击剑的胜率,教会了我许多战斗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经过几代人研究,又是贵族从小学习的标准,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脑袋想学得一两招,怎么可能没用呢?
“我攻击到了你。”他狡辩道。
“那又如何?”贾斯特冷冷地说,“我的剑术由进攻组成。只要能够一击必杀,我就不会浪费时间防御。很节省时间和力气,不是吗?贵族才乐意观赏‘叮叮当当’的‘决斗’,殊不知真正的决斗理应一剑封喉。”
如同惊雷闪过,亚伯灵感乍现,隐约有些理解了贾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么完善剑术,他还需要更多实战。
他做出防守的姿态,向贾斯特招了招手。
“这次你先来。”
“好。”
当贾斯特发出第一个音节,他还在原地,可当他的最后音节落下时,木棍的尖端离亚伯的咽喉不到五厘米。
如同火红的旋风,海蓝色的眼睛唯有冰冷的战意。
这是跟魔物针锋相对的杀气腾腾,若非亚伯也历过千钧一发、你死我活的战斗,一般人光是跟贾斯特对峙,就会吓破胆子。
好在貌似凶狠的贾斯特自有分寸,不会真正伤害到亚伯——后来亚伯推断,贾斯特击中了他的左肩膀,只是惩罚自己说谎。
表面上不说什么,实际上他不喜欢亚伯的“恶作剧”。
每天亚伯都要跟贾斯特切磋三小时左右,这位从血海尸山的永冬之森走出的战士从不吝啬评价和指导,让亚伯获益良多。
可惜,贾斯特的战斗方式不适合亚伯。
不防御只攻击的剑术除了需要从小练习,还要求使用者过人的天赋和经验,亚伯这种16岁才接触长武器战的新人,一辈子基本不用奢望学到其中精髓了。
虽然亚伯想天天跟贾斯特战斗,根据一次次实战历练,将贵族的剑术完美融合到自己的战法中,可贾斯特总是神出鬼没。
亚伯本身也不空闲,寄出信件的第五天,他正看着忒亚整理的报告,火纹草酒馆外喧嚣起来,且经久不衰,从远到近。
“叮铃——”
风铃发出清脆的迎客声,吸引了亚伯的注意力。
一行穿着蛋黄色制服的士兵闯进了醉醺醺的酒馆大厅,足有五人,腰上佩戴着至少三种武器,各个器宇轩昂,英武不凡。
为首者银发碧眼,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一看就是颇有来头的贵族。
“打扰了。请问这是火纹草酒馆吗?”他一口咬字准确的上流语法,听得看热闹的好事者一头雾水,“我来找一位‘亚伯·兰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