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气愤地回了自己的房间,我悄声对林芩说:“芩儿,此事与你无关,你可以起来了,没人会怪罪于你。”她则摇了摇头,浅浅回了句不敢。
见她这样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倘若因为我的怂恿让她处境变得更难,那我才是真的害了她。俩人就这样跪着作伴,一直到晚饭期间,父亲才从外面回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大笑一声便吩咐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开饭。
饭间,这位父亲指出了他的观点。婚姻大事自古以来便由父母说了算,我们自然也不能违反。但这般年纪确实为时尚早,他决定待我十岁时再做打算。
这里有着另一种习俗,小孩结婚不能太晚,他们认为一般男孩十二岁左右,女孩十四岁左右便是最佳的时间。我不懂但可以理解,之前的外婆给我讲过在他们之前的老一辈人结婚岁数大概也就是十数二三。
当然,对我来说十岁都太过着急,不过既然还有三年缓冲时间,我也不必急于此时与他们争辩。
在此之后,我们一家的关系也并未有过疏远,反而他们都开始认可我的特立独行,尝试理解我传递出来的异端观念。渐渐地,我的事迹被口口相传到了外面,也因此我的名气在本地愈发大噪,这样的日子里家人们既欣喜又惶恐地期待和担忧着我的明天。
不过我对外界的议论却很是坦然,这并非我天生有着优越感,而是我和这里的人接触这么多年,发现他们质朴得很天然。勤勤恳恳只知埋头苦干,面对强权同样毫无怨言,在我看来他们的思想甚是简单。所以被追捧的时间久了我便再无快感,只剩下孤独落寞的我渴望寻求一个聊得来的人为我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