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人,然后再无能狂怒喊两声不是更容易写?
但这样写没劲,生气只能摔茶杯吗?或者写巴东王在玩鹰时被叨手,然后反手把鹰锤了?也不够。直接打侍女泄愤?感觉不对,人物也不活。大家可以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或者可以假设一下,如果不这么写,那写巴东王在做什么才能又顺利引出角色、接续故事,同时又能深化人物,鲜活剧情,反映时代的一面?
想过后是不是就觉得,我写的其实还是有道理的。对于对文字比较敏感的读者来说,细微的差别,就足以在感受上形成落差。就像来旺媳妇烧猪头肉时多加了一根柴,就像宝玉吃酸笋鸡皮汤时少放了一勺盐,味道不对呀!
巴东王对于女子、感情的态度和萧子卿有同有异,巴东王是粗而无,萧子卿细而冷。巴东王在感情上是缺失的,只把女人当物品。萧子卿和女人是有感情的,但他生命底色正如他的小名(柏梁)般是薄凉的,所以他感情虽然细腻,但却冷得像蛇,亲手埋葬他珍爱的人。
所以审核大大和各位皮卡丘以后看到某些人做某些坏事(是的,他们真的很坏!)时请记住,是他们坏,不是我坏。写作本身是戴着镣铐跳舞,写作时间又很有限,而我又想在这很有限的时间内,尽力给大家跳得高明些,跳得有点累了,就别再多加镣铐了。
不过我这个人还是比较阳光的,镣铐多有镣铐多的跳法,真的不能不多,那我就尽量把铐子舞得叮当悦耳,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切乎阳春之歌。苏|联电影审|查得那么严,也不妨碍人家大师辈出嘛。
最后关于加注,我都是在一章之末才加注的,加注只能多字而不会少字(除了第一卷有一章特殊情况之外),所以不用纠结加注会让正文字数变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