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生下的混血,既兼顾了汉人的柔美,又糅杂了匈奴人的身量。
前年在胡市上,侨儿被自家阿翁当成奴隶在贩卖,柳氏见其可怜,于心不忍,就掏出钱把侨儿买了下来当做贴身大婢来用。
而现在死里逃生的侨儿已然是奄奄一息,左手手臂的箭杆被生生的拔了出来,包裹着小臂的白色布条被鲜血染成暗红。
加上又长期未更换,已经和手臂上的皮肤粘黏在了一起,表面上尽是腥黄的脓水,如此重的伤势,真不敢想象是什么支撑着她独自在野外生活了这么久。
无奈只能先放弃寻找父母,先把侨儿安置在马车上,赶忙送到城中疮医处医疗,所幸并无大碍,只是左臂以后没什么气力,干不了重活了。
第二日,众人在傍晚找到了当时的战场,王安等人的遗体早被草原上的狐狼啃噬的面目全非。
王苍招呼众人挖了一个大坑,把刘二等战死的家奴埋了进去,没有立碑,只是简单的捡了些石头堆在上面。
王苍跪在墓前,恭敬的磕了三个响头,靠得这些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家奴们的拼死抵抗,自己三人才能侥幸逃出生天。
虽是家奴,实为叔伯。
可惜各位叔伯多半没有妻儿,不然可以培养成羽林孤儿,自己以后的安全也能多一份保障。
磕完头后,最后看了一眼这里的风貌,王苍把它深深地映在瞳孔里,然后亲自驾着马车,带着父母的遗体回到了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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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魏书卷六》:注引英雄纪曰:中常侍赵忠谓诸黄门曰:袁本初做作声价,不应呼召而养死士,不知此子欲何为呼?
由此可知,守孝养望的名声,最次都是一郡一县知名。
注引英雄纪曰:绍生而父死,二公爱之,幼使为郎,弱冠除汉阳长,有清名。
中华书局版《三国志》记载袁绍为千石汉阳长,但东汉没有汉阳县,只有凉州汉阳郡,治所在冀县。不排除汉阳郡六百石长史的可能,郎官外放千石县令、六百石县长、郡丞、长史都属于正常情况。
说起汉阳郡长史,汉末的盖勋就曾经被举为孝廉,后任汉阳郡长史,有兴趣的可以了解。
《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第五十八》:同郡袁绍,公族豪侠,去濮阳令归,车徒甚盛,将入郡界,乃谢遣宾客,曰:“吾舆服岂可使许子将见。”遂以单车归家。
《后汉书卷七十四·袁绍刘表列传》:绍少为郎,除濮阳长,遭母忧去官。三年礼竟,追感幼孤,又行父服。服阕,徙居洛阳。绍有姿貌威容,爱士养名。既累世台司,宾客所归,加倾心折节,莫不争赴其庭,士无贵贱,与之抗礼,辎軿柴毂,填接街陌。
而《后汉书》与《英雄记》的记载截然不同,此时的袁绍是千石濮阳县令。
《英雄记》全书已佚,加上袁氏的声望,故而文中取前者千石濮阳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