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西北总督和西北王没有任何的区别,这一地区都将脱离朝廷的管辖。既然如此,还不如封个西北王,让张奎发自力更生,而非是什么西北总督,让朝廷每年要出一笔银子搞补贴。
西北王?
听上去是很威风,实际上有个屁用啊!但是敲诈了六千万两银子,确实达到了心理预期了,见端方态度坚决,沈进文很快便放弃了让满清每年出钱补贴西北财政的问题。
双方的讨论焦点,再次回到了如何付钱和如何放人的问题上。
“先给两千万两,立即放皇后。再给两千万两,则立即放了慈禧老佛爷。最后再给两千万两,则放了光绪皇帝。”沈进文很快理清了放人的顺序。
按理说慈禧是清王朝的实际掌权者,应该最后放慈禧才对。
但是慈禧是女人,名义上的皇帝还是光绪。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先放了光绪,也许满清那群封疆大吏直接支持光绪掌权,把慈禧丢在西北不管,甚至还可能调集重兵前来进剿。
光绪一旦掌权,显然是不可能管慈禧的死活的。
但是先放了慈禧就不一样了,慈禧放出去后,甘肃军手上还有光绪。如果慈禧不乖乖的交钱。那么甘肃军可以直接打出光绪的名号,去推翻慈禧的权力、地位。这样一来,慈禧只能乖乖交钱。
而满清此时的辛丑条约还未签订,显然还是有钱的。
先拿个四千万两出来还是可以的,四千万两银子对于甘肃军政府来说都已经非常多了。
至于后面的两千万两银子拿不拿得到,也是需要靠一定的实力说话的。
最重要的还是免商税,这显然是更大的利益。
甘肃军政府很快就拟定了一式两份长长的条约出来,然后让端方签字。端方把条约带回去给慈禧读了一遍,慈禧对于这个赔款支付和放人的模式非常满意。
先放她而不是先放光绪,显然是最符合她的心意的。如果先放了光绪,慈禧肯定不能同意这个条约。
只是六千万两银子的赔款而已,只有甲午战争的三分之一不到。不过这六千万两银子是要算利息的,交得越早利息越少,最多不能超过两年时间支付。
在赔款期间,允许慈禧在西安接见满清官员,允许慈禧继续施行满清的最高权力,从而使慈禧不至于失势,一旦慈禧失势显然就不值钱了。
但是满清不能派遣军队入陕,连警察都不允许派,满清还没有警察的概念,但为了不被钻空子,所以也拟定了这一条。历史上袁世凯正是用这一招数,把驻扎在天津的八国联军驻军给逼走的。
也就是说,慈禧可以在西安城继续执掌权力,对各省进行遥控,甘肃军将在拿到第一笔赔款后撤军,但会留一个团的兵力继续驻扎西安。当最后一笔银子交付给甘肃军后,甘肃军将完全从陕西撤军。
慈禧同意了这个条约,端方在第二天随即与甘肃军签订了条约,史称《西安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被后世誉为是致使来来中华民国崛起的决定性事件。与辛丑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相比,这则是一款内部条约。
慈禧深陷西安的消息,很快就如同长了翅膀一般,飞快的传遍了中国各省,顿时举国为之震惊,从此清末的中国,多出了一个草莽出身的西北王。
时下则称之为——‘西安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