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领到回文,汤某即刻启程返乡,一回到家便将春莲被许达拐至云南省城做娼之事告知林福。林福闻讯,立刻向包公大人状告此事。包公立即派出差役陪同林福,随同汤某一道赶往云南省城,捉拿春莲与许达归案。
包公亲自审理此案,查明事实后,判决如下:将春莲公开拍卖为奴,所得财礼悉数交予林福;许达因拐骗罪被判徒刑;方礼因其诬告行为被反坐治罪;林福得以洗脱冤屈,恢复自由身;同时,包公还奖赏汤某官银三两,以表彰其协助破案之功。
公堂之上,包公的声音如惊雷般回荡,他一字一句地宣判着:
“经查实,那方氏春莲,如水中浮萍,随风摇摆,放浪形骸,毫无廉耻之心。她常与人私通,淫乱无度,实乃败坏门风。其夫林福得知其丑行,愤怒之下出手教训,亦是人之常情。然而,春莲却无丝毫悔意,反而心生逃离之念,将夫妻之情抛诸脑后。
一日清晨,她悄然离家,偶遇仆役许达。那许达,不过是市井小人,却以甜言蜜语哄骗春莲,将她视作敛财的工具,自以为得此美色,便可胜过封侯拜相。岂料,他诱拐逃妇,终将难逃流放之祸。
方礼,作为春莲之父,本应严加管教,却视而不见,反诬告女婿林福。他编造春莲被打死、藏尸的谎言,错将他人之妾认作自家女儿的尸骨。实则,春莲仍在人世,控告杀人却人未死,指称藏尸而人仍在。这些虚妄之词,或许能暂时欺瞒世人,但终究难逃法网恢恢。
如今,林福已得财礼另娶,汤某亦受赏尽职。此案供词已录档备查,以昭天下。”
包公的判词一出,堂下百姓无不哗然。他们纷纷拍手称快,对包公的公正断案深感敬佩与信服。这起扑朔迷离的案件,在包公的明察秋毫之下,终于真相大白。而那些心怀不轨、欺瞒世人之人,也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