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的霸府,抛开南朝不谈,北朝均建在邺城,向曹操致敬。
杨坚不服曹操,所以1把火烧了邺城的3台…然后…其人跑到曹操老家亳州开了个buff…啊呸!霸府。
诸葛亮的丞相之位,亦不寻常。因为在葛氏出任丞相的同时,许靖出任了司徒1职,而东汉之司徒即西汉之丞相。
章武元年夏4月,(刘备)大赦,改年。以诸葛亮为丞相,许靖为司徒。--《先主传》
相国、丞相,皆秦官……(汉)哀帝元寿2年更名大司徒。--《汉书百官公卿表》
世祖(刘秀)即位,为大司徒,建武2十7年,去“大”。--《续汉书百官志》
可见蜀汉的丞相,是凌驾于3公系统之外的特殊职务。
有趣之处,在于曹操与诸葛亮担任丞相时,均“录尚书事”,即总统内外。侧面佐证了尚书职能的重要作用。
天子假太祖节钺,录尚书事。--《武帝纪》
先主于是即帝位,策(诸葛)亮为丞相……亮以丞相录尚书事,假节。--《蜀书诸葛亮传》
“录尚书事”1词,狭义即掌管奏事之权,广义即“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3国志》中,魏、蜀、吴3家的权臣,1旦染指中枢权力,必会加上“录尚书事”、“领尚书事”、“平尚书事”的头衔,代表着他们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宰相。
这1头衔可以施加给诸多职务,比如诸葛亮以丞相录尚书事;蒋琬、费祎以大将军录尚书事;姜维、诸葛瞻以卫将军录尚书事;董允、陈祗以侍中守尚书令等等,并无定例。
(蒋琬)迁大将军,录尚书事,封安阳亭侯。--《蜀书蒋琬传》
(姜维)迁卫将军,与大将军费祎共录尚书事。--《蜀书姜维传》
(陈)祗又以侍中守尚书令……上承主指,下接阉竖,深见信爱,权重于(姜)维。--《蜀书董允传-附传》
换言之,1个臣子只要掌管了“尚书事”,无论他居于何职,都等同于真正的宰相。
这里谈1谈录尚书事、领尚书事、平尚书事3者之间的关系。
“录尚书事”与“领尚书事”的含义完全相同。只不过西汉习惯于写作“领”、东汉习惯于写作“录”。
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通典》
“平尚书事”的含义则相对复杂。
“平”的第1重含义是探讨斟酌。即收集上奏文书,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
平即评,属于两汉职官中常见的前后缀。比如廷尉下属的副官“廷尉平”,便有类似职能。
注:廷尉下属副官为廷尉监、廷尉正、廷尉平。
“平”的第2重含义是代理。如果“录(领)尚书事”的权臣不在朝中,便由“平尚书事”的人员代替其执掌朝政。
注:见黄惠贤《蜀汉尚书台之归纳与评议》。
举例而论,蜀汉延熙7年(244),大将军费祎前往骆谷迎击曹爽,镇南将军马忠则前往成都“平尚书事”。
7年春,大将军费祎北御魏敌,留(马)忠成都,平尚书事。--《蜀书马忠传》
由于当时费祎与姜维“共录尚书事”(见前文注引《姜维传》),因此在费祎等人不在朝中的时候,身在成都“平尚书事”的马忠,便充当了代理宰相。
蜀景耀4年(261)卫将军诸葛瞻与辅国大将军董厥“平尚书事”,而大将军姜维则“录尚书事”。
景耀4年,(诸葛瞻)为行都护卫将军,与辅国大将军南乡侯董厥并平尚书事。--《蜀书诸葛亮传-附传》
有趣的是,“录尚书事”的姜维当时正在沓中屯田避祸,不敢返回成都;因此“平尚书事”的诸葛瞻与董厥,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宰相。
从这个角度看,权臣即使加了“录尚书事”的头衔,也必须呆在朝中才能执行“录尚书事”的职能。1旦离开国都,其头衔所附带的权力也便随之废止。
不难看出,尚书机构的“内朝”色彩相当明显,他们必须呆在中枢,才能发挥作用。
咱们再来谈1谈秘书、中书和尚书这3个书的关系和矛盾。
“秘书”最初指宫廷秘藏图书,它在《汉书》中常与5经、谶纬、图籍等词汇连缀使用。
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5经》秘书。--《汉书刘向传》
秘书1职,不见于《汉